出重拳 扫黑恶 保平安
专题摘要:为进一步深化平安十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十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0719--8622110。湖北省扫黑办举报电话:027-8723904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决策部署,精准发力、重拳出击,形成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立案79件112人,对32人采取留置措施。

-
郧阳民警狂追500米累瘫涉恶逃犯 同伙听闻后主动投案自首
因参与多人互殴、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武汉市32岁男子金某被十堰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并进行全网公开劝投。面对郧阳警方抓捕,金某拒捕逃窜。民警在街头狂奔500余米后,成功将其抓获。
-
茅箭区交通局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以来,茅箭区交通运输局在省、市、区扫黑办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扫黑办的各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紧扣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及茅箭区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
房县加大追逃力度 4天内3名涉黑涉恶外逃人员投案自首
11月19日,在外潜逃多时的房县涉恶作案分子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是房县公安局在短时间内抓获的第3名涉黑涉恶外逃人员。
-
张湾区法院公开宣判28人涉黑案 主犯判了20年
日前,张湾区人民法院对沈某等28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团伙头目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17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据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张湾区首例开庭宣判的涉黑案件。
-
郧阳区警方悬赏通缉11名涉黑涉恶嫌疑人 提供线索有奖励
近日,郧阳区警方发布通告,对一批涉黑涉恶案件重点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开悬赏通缉,同时征集相关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在逃人员的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
房县扫黑除恶获重大进展 成功打掉以张某为首的涉恶集团
-
边扫边治边建 郧阳区夯实基层组织推进扫黑除恶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郧阳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注重边扫边治边建,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为铲除黑恶势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
郧阳区法院对范某某、潘某某等12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
10月9日,十堰市郧阳区法院对被告人范某某、潘某某等12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认定以范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十堰城区、郧阳区等区域内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依法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0000元。
-
关于征集郧阳区赵军、黄娜等涉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因指定管辖,丹江口市公安局侦办郧阳区赵军、黄娜等人寻衅滋事案。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赵军、翁军、赵阳、黄娜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手段实施讨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伤害他人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
破获涉恶案件23起 郧阳掀扫黑除恶强大攻势
日前,笔者获悉,郧阳区公安分局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涉恶团伙3个,破获涉恶案件23起,抓获涉案嫌疑人40名。今年以来,郧阳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茅箭法院昨公开审理一涉恶团伙 22名被告出庭受审
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昨日,鄢某等22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案,在茅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历时一天,该案将择期宣判。
-
郧阳法院公开审理范某华等12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8月29日,郧阳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被告人范某华等12人涉嫌恶势力犯罪一案。该案系郧阳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第一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
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团走进十堰
8月21日,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团在市委党校举行报告会,省委宣讲团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后袁建伟作宣讲报告,市直各有关单位及政法干警共200人参加学习。
-
郧阳区扫黑除恶出实招见实效 立案查处11件22人
元至7月,共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线索19件,其中收到上级转交办问题线索8件,本级受理问题线索11件,共查处26件41人(含2018年未办结问题线索),初核了结12件,立案查处11件2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9人。
